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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导”末日将至

1999-09-14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 陈静 张宏) 一些“野导”活跃在北京一些旅游景点。他们没有导游证,时而躲躲藏藏,躲避管理人员,时而大胆现身,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有的则向旅游者出售小物品,欺骗游客,牟取暴利。

记者在故宫门前看到,一“野导”在向游客兜售所谓故宫景物、历史的光盘、声称通过看光盘能更好,更全面地了解故宫,一盘50-80元,不买遗憾一辈子。经“野导”这么一游说,几个外国游客果然掏腰包购买,被如此黑价狠狠地“宰”了一刀。还有一些操着一口流利的外语,自称是专业导游的“野导”,在骗取老外们的信任后,与一些旅游景点的经营者串通欺骗旅游者消费,收取不合理的导游费,并以或明或暗的方式向游客索要小费。

可喜的是,国务院前不久出台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并将于10月1日开始实施。条例中对导游人员从业条件有“二证”的规定。条例中还特别规定了导游人员的法律责任。对那些没有导游证件而从事导游活动的,以及在导游中出现有损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行为或擅自增减导游项目,临时变更游览计划,索取额外服务费,有欺骗、胁迫旅游者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等行为的“野导”将会就其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可见“野导”们末日将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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